河北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
一、時間安排
1.實踐性環節課程網上報名時間:2024 年11 月26日-30日,每天 8:00-22:00。
2.理論課程網上報名、網上支付時間:2025 年1 月5日-10日,每天 8:00-22:00。
3.理論課程考試時間:2025 年4 月12 日-13 日。
4.成績查詢時間:2025 年 5 月10 日17:00 后。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參加自學考試。
2.已公布停考的專業,僅限在籍考生按有關文件規定報考。
3.對有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考生須按有關規定報考。
三、報考專業和課程
1.各專業的理論課程考試安排詳見本簡章《2025年上半年開考專業理論課程考試安排》(附件1)和《2025 年上半年停考專業理論課程考試安排》(附件2)。
2.各專業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試安排詳見本簡章《2025年上半年開考專業實踐性環節課程考試安排》(附件3)和《2025年上半年停考專業實踐性環節課程考試安排》(附件4)。
3.考生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信息系統(http://zk.hebeea.edu.cn,以下簡稱自考信息系統)查閱有關信息。
四、報考辦法
(一)信息注冊
1.已完成注冊的考生,可登錄自考信息系統對應的報考入口直接進行報考、繳費。
2.未注冊的考生,須登錄自考信息系統的注冊入口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有效期內符合要求的身份證圖像和本人圖像信息。注冊信息審驗通過后,考生方可進行報考、繳費。
3.網上注冊審驗未通過的,考生須在報考期間(每天9:00-11:30,14:00-17:00)攜帶身份證原件到所選報考點進行現場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注冊。注冊完成后,考生可自行在網上進行報考、繳費。
4.新生注冊完成且報考繳費后,注冊信息將被保留,未報考繳費的,本次注冊信息無效,須在下次理論課程報考期間重新注冊。
5.因信息有誤無法完成注冊的或注冊完成后確需修改信息的,考生均須在報考期間(每天9:00-11:30,14:00-17:00)到市教育考試院申請信息修改,且當次不能報考。
6.注冊所選報考點,當次報考期間不允許更換,下次報考時可自主選擇。
7.考生要妥善保管密碼,因密碼泄漏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報考、繳費
1.報考前,考生須熟讀《考生須知》《考生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簽訂《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誠信承諾書》。
2.考生須按當次《報考簡章》公布的課程報考。當次只能選擇一個考區,最多選報兩個專業,每半天考試只能報考一門課程。由于自學考試按課程編場,部分考生參加不同課程考試可能需要在同一考區內跨考點參加考試。
3.考生可同時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層次和本科層次各專業安排的課程。考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層次專業,申請畢業時須持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證書須在學信網注冊。
4.報考受限課程,考生須先通過自考信息系統選擇受限課程,然后在報考期間到所選報考點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在報考點繳納受限課程報考費,由報考點代為網上支付。
5.考生報考時,須慎重選擇課程,確認無誤后再進行網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報考課程不予修改,報考費一律不退。
五、考試
1.市教育考試機構依據《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管理工作細則》(冀教考院〔2024〕86號)組織理論課程考試,考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點。考生憑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入場考試。
2.入場前,所有考生都應接受安全檢查,手機等通信設備及背包等非考試用品一律不得帶入考點封閉區域。因身體原因,不能進行儀器檢查的考生(如裝有心臟起搏器等),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且必須接受人工檢查。
3.考生須遵規守紀,誠信考試。對考試違規的考生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罰,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考試作弊涉嫌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條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內登錄自考信息系統,下載、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通知單》。考生在考前須熟記自己的準考證號、考試時間、地點、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誤考試。
5.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由主考學校組織,考核時間及考核要求可登錄相關主考學校網站查詢。
6.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冀政辦函字(86)186號《轉發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于給參加自學考試考生復習假的意見>》規定,各機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應給予考生考前復習假5-10天,復習假及考試期間,不扣發工資,不影響評發獎金。
六、自學考試畢業人員的使用與待遇
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國發〔1988〕15號)第七章規定: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
七、其他
1.建議參加2025年上半年自學考試的考生根據所報課程和教材目錄提前準備好指定教材,以免教材出版社供應短缺影響備考。
2.殘疾考生參加自學考試的,參照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教學〔2017〕4號)執行,其他環節按照我省考務規定執行。
附件:查看全部附件內容
1.2025年上半年開考專業理論課程考試安排
2.2025年上半年停考專業理論課程考試安排
3.2025年上半年開考專業實踐性環節課程考試安排
4.2025年上半年停考專業實踐性環節課程考試安排
來源:http://www.hebeea.edu.cn/html/zxks/bkzn/2024/1119-100128-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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